一. 申請類別:
1. 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課程助教/行政助理)津貼
說 明:協助課程教學或協助學群特定事務之勞務報酬1. 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課程助教/行政助理)津貼
申請資格: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研究生對課程有興趣者,
如符合授課教師需求皆可申請,惟錄用與否由授課教師決定。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
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僑生、外籍生須具備工作證。有關申請資訊,僑生可查詢學務處僑陸組網頁;
外籍生可查詢國際處網頁。
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前系網頁公告。
核發金額:每學期經費確定後系網頁公告。
核發期間:每學期經費確定後系網頁公告。
重要提醒:課程助教/行政助理開始工作前須完成聘僱程序;未依公告期限繳交相關文件
衍生問題或損失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 研究生獎勵金─獎助金
說 明:補助個人研究之用,不具負擔,非為勞務報酬。
申請資格:除在職生、陸生外皆可申請。
研究生在學期間,如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
不得申請及受領本獎勵金。
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前系網頁公告。
核發金額:每學期經費確定後系網頁公告。
核發期間:每學期末一次核發,核發時系網頁公告。
二. 申請程序:《所有表單請採雙面列印》
1. 登錄系統: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研究生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系統
https://www.csie.ntu.edu.tw/esystem/ta/
n 請使用系上工作站帳號(CSIE e-mail帳號)登入。
n 如尚無系上工作站帳號,請逕洽R217助教(217ta@csie.ntu.edu.tw)建立帳號。
n 申請獎助金者,請至『填寫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書』登錄相關資料,並選擇『列印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書』。
n 申請課程助教者,請至『觀看課程清單』中,查詢課程及其需求,再進入『填寫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書』填寫相關資料和課程志願序。
2. 列印『獎勵金/課程助教申請書』並請指導教授核簽後,於公告期限內繳交至R205系辦公室。『新生』或『變更薪轉戶的同學』務必在申請書背面檢附郵局或薪轉銀行之存摺影本、學生證正面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擔任勞僱型兼任助理(課程助教/行政助理)者尚須於公告期限內繳交下列表單:
n 國立臺灣大學-系所自聘-「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聘僱申請表
n 國立臺灣大學-系所自聘-「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勞(健)保加保及勞退金自願提繳申請書
n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契約書
n 出勤紀錄表(每月1日提交前一月份出勤紀錄予系辦公室備查 /工作時間每月48小時)
三. 相關法規:
1.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
2.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
3.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學群研究生獎勵金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