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graduation attire rental)

  • 2023-03-16
  • 蘇誼嫻
保管組連結:https://ga.ntu.edu.tw/property/main_ch/docDetail/39/39/31303/1120313
English Version: https://ga.ntu.edu.tw/property/main_ch/docDetail.aspx?uid=335&pid=335&docid=29761&check=0

附件為今年應屆畢業生學位服租借相關規定,若有需要租借者請詳閱文件內容。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校總區應屆畢業生請至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 (位於「綠色小屋」旁)。(02)3366-5077李艷親小姐。
 

二、借用方式及期間:請依下列借用方式及期間擇一辦理借用。   

      (一) 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班代表以「國立臺灣大學借用學位服申請書」申請並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至保管組網址之文件下載/動產股處下載,網址https://property.ga.ntu.edu.tw/)112313日至324日繳交前開申請書表,校總區請交至展書樓1樓保管組動產股。
      (二)畢業生個別借用:請於112522日至526日上午830分至12時及下午130分至430分,前往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借用學位服申請書(借用地點現場提供)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527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辦理借用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

三、費用:

      (一)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8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

        歸還期限為
112731日,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430(不含國定例假日)。校總區借用之學位服,112721日以前及11282日以後請歸還至總務處保管組動產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