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書函 主旨:為依稅法辦理薪資扣繳,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如有異動,須重新填寫「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配合辦理。

  • 2024-03-26
  • 李宜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