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書函 主旨:有關內政部函請加強宣導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職人員赴中國大陸規範及落實通知列管人員赴中國大陸前應經申請許可一案,請查照轉知。 2023-10-17 曾詩婷 1120088871.pdf 教育部來文.pdf 書函1110082887_發_.pdf 書函1120048816_發_.pdf 書函1120054217_發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