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
對象: 本校各院系二年級以上在學生。
名額: 每院1名。
金額:每學年約1萬元。
申請條件:上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家境清寒者優先。
受領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繳交資料:
1. 本校一般用獎助學金申請書。
2. 113學年本校成績單正本、操行及獎懲記錄證明。
3. 政府清寒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4. 未持有第3項者請檢附11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5. 戶籍謄本(3個月內)。
有意申請同學請於 9/26(五) 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周小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