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旨:鼓勵本校研究生發揮潛能,並獎勵其研究成果。
二、 申請資格:當學年申請學位考試之本校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在學業及研究成果方面具優秀表現且未有懲處紀錄者。
三、 獎勵名額:以學院前一學年碩、博士班畢業生人數百分之一計算
四、 獎勵方式:本獎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拾萬元。
五、 評選程序:系所推薦送學院及學校評選。
六、 注意事項:本獎獲獎者應於獲獎當學年畢業,未完成畢業離校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七、 申請本獎項時,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各一份:(資料請繳送電子檔)
(一) 申請資料表。
(二) 歷年成績單
(三) 指導教授推薦函
(四) 著作目錄
(五)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最佳論文獎、國際競賽獲獎、專利授權等。
(六) 畢業證書影本或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影本
八、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8月12日(一)前
九、 本獎項申請資料表和相關辦法詳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