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9/21止)

  • 2026-08-27
  • 周承滿
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
申請名額: 每院一名。
申請資格:
1. 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任何懲處記錄。
2. 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繳交文件:
1.
該會專用申請書(附照片)
2.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5-1註冊圓章。
3.
申請前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請詳閱並填寫切結書)。
4.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排名證明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5.公開資訊聲明書(附件)
6.
自傳(內容需說明家境與自身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7.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8.政府清寒證明:無則免付。如附里長清寒證明者請加附114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5年11月14日校慶酒會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請欲申請之學生,於9月21日(一)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送交系辦公室 周小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