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獎學金:
-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貳、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親簽紙本
二、學生本人華南銀行、玉山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三、其他備審資料:
-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博士就學計畫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專題成果、期刊與會議論文、技術報告、專利、競賽獎項等。
參、 申請方式:
申請資料備齊後掃描為單一pdf檔,於公告收件時間內email予 yihsien@csie.ntu.edu.tw。
申請資料表、配合款同意書須繳交親簽紙本。
來信主旨請註明:115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第2梯次申請─(學號)(姓名)
來信內容請列出有利於審查之資料為何,例如:
g 期刊論文?篇(第?作者)
g 會議論文?篇(第?作者)
g 專利?項
g XXX競賽第?名
g 會議海報*?口頭報告*?(第?作者)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獎學金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