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 聯合報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

資訊科技產品的倫理十誡

趙坤茂

十誡是基督徒奉行的信仰法則,數千年來,儘管時空環境變遷,但十誡仍舊放諸四海皆準。大約卅年前,美國電腦倫理協會制定了電腦倫理的十誡,規範了電腦使用者的基本倫理。雖然歷經了一波又一波的資訊科技革命浪潮,但這些電腦戒律如今回頭檢視,仍像暮鼓晨鐘般發人深省。

一、不可使用電腦傷害他人。不能以電腦砸人,也不能運用電腦做出危害人類的事情,例如操控殺人武器、製造病毒或詆毀名譽等。

二、不可干擾他人的電腦工作。近年來勒索軟體愈來愈囂張,它常在人們疏於防範時趁虛而入,鎖住受害者的電腦或檔案,影響其正常工作。受害者即使繳納贖金,也未必能取回對電腦的控制權。

三、不可窺探他人的電腦檔案。個人電腦上的文件檔案及郵件訊息,就如同個人的住家或信件,屬於不容侵犯的私領域。

四、不可使用電腦偷竊。不能利用系統或網路上的漏洞,以電腦竊取機密資料,或盜領不義之財。

五、不可使用電腦作假見證。電腦以假亂真的功力愈來愈厲害,例如深偽軟體所變造的影音資訊,極度混淆視聽,肉眼幾乎看不出破綻;又如網軍捏造假消息帶風向,試圖誤導民意走向。一場場正邪雙方的對抗,不知結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呢?還是「邪不勝正」呢?

六、不可複製或使用盜版軟體。軟體如同藝術創作,著作權應受到保護。盜版軟體還可能被植入惡意病毒或後門程式,對資安的威脅不容小覷。

七、未經授權或適度補償,不可使用他人的電腦資源。非法入侵他人電腦,盜用其運算及儲存資源,是極不可取的盜匪行徑。

八、不可侵佔他人的智慧結晶。在這數位匯流時代,切莫貪圖一時之便,將他人的數位作品複製貼上,移花接木後據為己有。

九、設計程式或系統時,必須衡量其對社會的影響。無論是比特幣的「挖礦」,或奇亞幣的「種田」,近年來耗費了巨量資源,甚至還造成運算晶片及硬碟缺貨,令人扼腕。

十、使用電腦時,必須保持對他人的體諒與尊重。無論是網路上的霸凌、騷擾、羞辱、謾罵,或是眾志成城的人肉搜索,都可能對他人身心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

如果將上述倫理十誡中的電腦,代之以人人隨身的智慧型手機,這十條戒律依然適用可行。

科技來自人性,科技也終將回歸人性。當大家使用資訊科技產品時,請恪守「思無邪,再思而言,三思而後行」的心法,共同營造一個祥和有序的人間社會。

【2021/5/1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