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規定

  1. 申請資格
    • 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或前一學年成績名次在該班人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2. 應繳交資料
    • 轉系申請書及中文歷年成績表
  3. 審查方式
      就筆試及資料依下列標準計算成績審查:
    1. 微積分考試成績佔30%
    2. 計算機概論考試成績佔30%
    3. 一年級學業成績平均佔40%
  4. 筆試科目
    1. 微積分
    2. 計算機概論
  5. 考試時間地點
    • 地點:資訊新館
    • 時間:原則上為每年七月二十三日,如遇週六,週日則提前至週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