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學耐心看完以下說明,且同意後點選最下方按鈕進行線上報名,謝謝您的配合!
【招生與報名】
- 我同意當招生人數不足額時,台大資訊系統訓練班保有停課之權利。
- 於「線上報名」所填的資料,將成為期末總成績合格時,製作製書的資料來源,請謹慎填寫;若有臨時需要變更的需求,期限為期末最後上課日。
- 本班於開課日後第二次上課時,發放「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給同學;若收據抬頭要開立公司者,請記得註明公司全名與統一編號;若有臨時變更的需求,最晚請於第二次上課前一工作日告知,逾期則無法修改,請見諒!收據正本請妥善保管,一旦遺失則無法補發新收據,僅可以複本代替。
【退費、轉班延期規定】
本校推廣教育各類班次的學員退費辦法依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於民國100年1月11日發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以服務社會為原則,並審酌成本辦理,收費及鐘點費支給基準,由各校定之。經費之收支,均應依學校會計作業程序辦理。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全期三分之一課程內』之說明:為避免爭議特此明定如下表,請留意時限內申請,逾期請恕無法辦理。
| 時數 |
三十小時 |
十二小時 |
十五小時 |
| 夜間班 |
上課四次以內(每次上課2.5小時*4次=10小時)即需提出申請。 |
上課四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上課五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 假日班 |
*上課四次以內(每次上課3小時*4次=12小時)需提出申請。 |
上課四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上課五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 寒暑白天密集班 |
*上課四次以內(每次上課3小時*4次=12小時)需提出申請。 |
上課四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上課五小時以內需提出申請 |
| 註*:「假日班」與「寒暑假白天集班」,因一期總上課次數為十次,每次上課三小時;若以三分之一時數來計算,應於第四次上課的第一個小時內申請退費;為了方便學員,取其四捨五入,仍以四次上課以內為計算標準。 |
- 本校自即日起退費方式一律由學校會計室基金組與審核組審查無誤,再由出納組統一辦理退費事宜。退費方式有:
- 郵局帳號退款
- 銀行帳號退款(學生需同意銀行匯費30元由退費款項扣除)
- 支票:使用此方式退款,依審計部100年5月13日審教處第1000002084號函:須受款人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親自至本校出納組一樓1號櫃台找劉美錦小姐領取。若無法親領者,須附「支票領取委託書」
[注意]以上各退費方式,若受款人非本人,須附「退費授權書」
- 需繳回文件:
- 退費申請書
- 學員證
- 系館門禁卡
- 臺灣大學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黃色底)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郵寄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資訊工程學系暨研究所205系辦公室,收件人:國立臺灣大學資訊系統訓練班,電話:(02)3366-4888#259
- 退款時間:
如申請書所填資料無誤,且均已繳回所需文件後,退費款項預計於3-4 週後開立支票/匯入帳戶,敬請留意!如逾4 週未取得退費款項者,請與出納組翁小姐聯絡(電話:3366-2014)。
【結業證書】
- 本班屬國立臺灣大學推廣教育部非學分課程,亦無學位。
- 通過資格:總成績七十分以上者,由訓練班發給正式之中文及英文結業証書(證書製作時間為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完成後本班會郵寄領取證書通知書給同學,請耐心等候)。同學收到通知單後,若不克親自於週一至週五白天上班時間前來領取,請自行郵寄三十元之回郵掛號信封。
- 證書領取期限為一個月,本班可代保留兩年;超過兩年以上者將銷毀不予保管。重新申請需收取每份中文或英文証書的費用為新台幣壹佰元。